继前段时间的成功案例,我们又在首尔北部地方法院成功为中国当事人争取到了好的判决结果。本案也是涉嫌电信诈骗的案件,当事人在不了解韩国法律与兼职市场“水深”的情况下做了收钱的工作,结果在大街上被韩国警方抓捕。经过我们的努力和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协助,本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期执行两年。目前当事人从看守所转移到了保护所,等待遣送回国的流程。
电信诈骗组织按总负责人、招募环节、诱骗环节、收取环节、传递环节分工,以单线联系的点状组织运作。当事人接受电诈成员的提议,承担了从一级收取人手中接收赃款、再转交三级收取人的所谓"二级现金收取"角色。诈骗组织先冒充银行代理欺骗了受害人,受害人准备的1230万韩元的现金,经一级收取人转到当事人手中。所以当事人在不知道整个环节的情况下,成为电信诈骗的共犯。
首尔北部地方法院在本案的判决书中明确记载,电信诈骗社会危害极大,从严惩处是原则。但法院同时提到,被告人认罪悔罪;被告人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虽然犯了罪,但赃款及时归还给了受害人,对受害人没有造成实质金钱损失;被告人已向受害人支付和解金并达成和解,受害人用书面材料表示不希望被告人受处罚;被告人在韩国没有犯罪前科等等,这些均被作为有利情节予以考虑。
上述有利情节,不会自动生成的。我们团队在受理案件之后立即进行了多次会见,确定了应对方向。提交了两份辩护人意见书,把“间接故意”和当事人的真实责任范围准确传达给法庭。给当事人及其家属代写反省文和请愿书、促成了与受害人的和解。而且我们把会见内容和案件进展情况不间断地与家属共享,让家属与我们一起参与案件,尽全力争取到了整个案件的好结果。
